紫牛新闻6月3日直播预告|男子非法捕杀中华鲟,如皋法院跨域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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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3日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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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6月3日讯(记者 万承源)我国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捕猎,但仍有一些人受经济利益驱使,竟以身试法。4日,如皋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将开庭审理一起捕杀中华鲟案件

从今年2月上旬开始,江苏淮安洪泽人李某在未取得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妻子以及帮工在东经121°59′、北纬31°44′启东附近海域非法捕捞鳗鱼苗等水产品。3月6日,李某捕获中华鲟一尾,联系出售不成后,李某将该鱼身分割成数块带回住处,将鱼头、内脏抛入长江口水域。

    3月9日,公安机关破获该案,并抓获李某,在其住处查获疑似中华鲟肉共计12.06公斤。经鉴定,涉案鱼组织的物种为中华鲟,该中华鲟年龄约5龄至6龄,系幼鱼。南通崇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诉至如皋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

    中华鲟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之一,所属的鲟鱼类大约出现在距今约1.4亿年的中生代末期的上白垩纪,是与恐龙同时代的现存品种,也是地球上最古老的珍稀鱼类。由于自然状态下数量极少、濒临灭绝,是中国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誉为“鱼类活化石”“水中大熊猫”。

    在世界环境日的前一天,4日9时30分,如皋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将跨域审理这起案件。

    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有无从轻情节?法院又如何定罪量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客户端将对庭审全过程进行网络直播,敬请期待!